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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发〔2025〕27号)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严密防范事故集中开展“十个”方面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治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08:46来源: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民宗委: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大风、强降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叠加,易导致建设工程、危化品、燃气等领域安全风险升高,结合季节性安全防范工作特点,经市政府同意,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个”方面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治理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全面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治理(重中之重)

1.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监管。开展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加快推进农村自建房安全和保交楼隐患整治,迅速开展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等领域安全大检查,要聚焦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电焊动火作业、“三宝四口五临边”及车辆作业等关键部位,突出抓好高空坠落、坍塌、触电等事故预防工作,重点检查排水设施、防雷接地、电气线路安全,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同时,注意户外施工项目临时工棚、人员宿舍、材料堆场等选址问题,严防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制定全市检查方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国动办、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市安居集团、市轨道交通集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开发区具体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区县、开发区具体落实,不再列出)。另外,铁路、高速公路等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由市住建局、市交通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协调,属地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2.加强市政设施安全管理:排查全市燃气、供热、供水、污水和再生水、排水防涝等5类管线管网老化、泄漏隐患,重点整治占压管网、违规施工破坏管网行为;加强全市5类管线施工安全管理,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审批、检测措施;紧盯市政维护作业现场和重点部位环节,包括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整治各类市政维护作业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属相关企业)

3.加强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理。检查通信基站、铁塔防雷设施有效性,整治户外线路私拉乱接、老化破损等问题;规范通信管道施工安全管理,防范沟槽坍塌、触电等风险;关注设备设施运行状态(如变压器、线路、绝缘防护等是否完好);规范作业安全(高空、带电、有限空间作业防护措施及操作合规性);扎实开展电缆通道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各通信运营商)

4.加强农村公路、山区道路建设修复工程管理。加强农村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山区道路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危桥监测、改造,持续完善落实农村公路、山区道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积极做好水毁农村公路、桥梁修复工作,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重点开展工贸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聚焦机械、建材、轻工等企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高风险企业,工贸企业涉有限空间、简仓清库、高处、动火、临时用电、检维修、外包等高风险作业环节。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七项法定职责,是否学习掌握《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否定期带队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企业是否存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的情形,是否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筒仓清库、高处、动火、临时用电、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前是否制定作业方案并严格审批,是否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配齐检测及应急救援设备器材,是否设置专人全程现场监护,是否严格按程序作业。外包作业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将外包作业纳入统一协调、管理。(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三)突出关键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

1.针对夏季高温汛期:突出储罐超温超压、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等关键部位、重点环节,细化完善防晒、防潮、防水等安全措施;认真落实装置和储存设施区域的通风、降温、防洪和防雨等措施;加密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部位的巡检频次,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生产运行。(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2.针对异常工况和特殊作业: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异常工况处置准则、带压密封、带压开孔、动火作业等规范要求,规范异常工况处置程序,实现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罐区等动火作业全过程视频监控。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人员定位和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过程管理,确保现场巡检、特殊作业现场审批、监护人脱岗预警、无关人员侵入预警等风险防控措施有效落实。(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3.针对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安全仪表连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液位上下限报警系统、容器超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万向管道充装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冷却降温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全链条管控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

1.针对城镇燃气领域。开展城镇燃气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专项整治,紧盯燃气采购、充装、销售、配送等重点环节,组织对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建城规〔2023〕4号)开展全面系统排查治理。(牵头单位: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全市检查方案,责任单位: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针对燃气违法行为。深刻汲取省、市安全生产检查组在我市发现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黑窝点”、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反复检查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问题教训,组织开展城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检查,聚焦非法储存销售燃气“黑窝点”、非法充装销售“问题气”“黑气瓶”等,全面排查未取得许可从事燃气经营储存、燃气经营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生产经营充装的非法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五)聚焦关键部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1.聚焦人员密集场所:紧盯饭店酒店、养老机构、医院诊所、学生宿舍、商场市场、文博单位、宗教场所等,特别是革命文物单位、学校医院集体宿舍、校外教培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施工工地员工宿舍、热门综合商超和大型文旅演出场所、网红打卡景区景点等,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等全链条安全整治,持续“拆窗破网”,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宗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聚焦易燃易爆场所:督导危化品企业、物流仓储基地落实防火间距、消防水源保障措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开展夏季消防演练;加强民爆物品使用、医院学校实验室化学品、各类油气充装、喷漆粉尘车间等重点场所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城乡接合部:排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多业态”经营场所、“多合一”场所、自建房经营场所、出租屋等消防安全隐患,大力治理私拉乱借电源电线、使用不合格电器、遮挡封堵逃生通道,私搭乱建违规住人、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突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

1.突出重点车辆管控。加大“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及“营转非”大客车、渣土运输车、校车检查力度,严查“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深刻汲取2024年蓝田“5•6”事故教训,严查货车、农用车、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载人、超载行为,规范快递、外卖车辆的使用管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突出重点路段治理。结合夏季高温、极端天气频发和进入汛期等特点,提前摸排城市主次干道、农村道路、急转陡坡、临水邻崖,以及易塌方、易毁坏、易积水等路段,适时做好交通引导管控;扎实开展的桥梁及其下设构筑物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针对桥梁隧道安全监测维护:重点检查国省干线桥梁隧道结构损伤、沉降变形及抗震抗灾能力,核查定期检测与养护记录;监督交通标志标线、排水系统及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性,严查超载超限运输,确保应急预案与智能监测系统有效运行,保障干线通行安全和长效运营;巡护巡查市政道路桥梁、下穿隧道、过街天桥、钟楼盘道等交通枢纽及道路安全现状,排查路面破损、排水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照明系统等运行情况,严密组织道路桥梁、隧道等维护保养。(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关注水上交通安全: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深刻汲取毕节游船倾覆事故教训,加强对涉水场所游船、划艇、游艇及水上工作用船等检查、管理,严厉打击超载、非客船载客、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预先做好极端天气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航等制度要求。(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注重恶劣天气应对:要随时关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加强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共享,住建、教育、城管、体育、文旅等行业室外活动、管沟作业、高处作业等场所,果断采取有效措施,适时调整作业内容,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确保极端天气下的科学高效应急处置;加强高速公路、隧道、山区、景区等重点路段巡逻管控,适时采取管控封控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多途径提醒注意出行安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应对高温、雷暴、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能力。(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区分行业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电梯安全。全面检查商业综合体、文旅场所、医院等人流密集场所电梯维保情况,督促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加强协作,确保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严防电梯困人、伤人事件发生。督促物业单位对其管理的电梯应急报警装置、通风降温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防范高温导致设备故障困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健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压力容器和管道安全。强化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资质、充装前后检查记录、气瓶追溯系统运行状况,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报废气瓶和非自有产权气瓶,严厉打击违规充装行为,保障气瓶充装环节的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3.加强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城镇燃气、供热管网等压力管道安全巡查巡护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城投集团、市水务集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游乐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景区景点内游乐设施、观光索道、涉水游乐项目、玻璃栈道、电瓶车等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确保制动装置、游客束缚装置、联锁保护装置等安全可靠,重点检查景区大型游乐设备防雷装置、紧固装置等,加强高温、大风、雷暴等极端天气时段设备运行监控,防范机械故障引发事故。(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八)紧盯重点时段开展防汛抗旱安全专项治理

1.巡检和加固水利工程。排查全市河道、在建涉河工程、水毁修复工程安全度汛隐患;排查全市水库及病险水库度汛情况;重要水利设施日常管理养护、设施维护保养、防汛物资配置、安全警示牌等;溺水事故易发、多发区等。(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西安水务集团)

2.防范城市内涝。排查低洼路段、地下车库、隧道等易积水区域,完善排水管网和应急排水设备;督导建筑工地制定基坑防汛专项方案,落实沙袋封堵、抽水设备预置等措施;加强积水路段交通管制和路面管控,提醒、疏导交通秩序;清点补充防汛沙袋、排水泵、救生衣等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落实地下空间防汛物资和要求,完善挡水、抽排水等措施。(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灾害应对处置。做好水资源安全调配,加强防汛抗旱人影作业安全管理;强化地质灾害点安全监测、排查,及时进行道路通行、森林防火、进山休闲运动等预警提示和封控;加强对室外广告牌匾、临时构筑物、大棚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防范因大风、强对流天气等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事故灾害。(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组织)

4.排查城市交通隐患。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排水系统、电力系统安全、进出口安全防护设施、防汛物资配备、地铁运营管理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充实物质装备,组织应急演练,严防雨水倒灌等问题出现;组织城市道路塌陷、开裂等隐患排查,严格城市管网周边施工作业活动,严防挖断、挖漏管道、管线等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配合单位:市轨道交通集团)

(九)围绕重点方面开展农业农村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设备安全性能,加强驾驶员夏季安全操作培训,防范疲劳驾驶和机械故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2.加强农村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排查沼气池、化粪池、蓄水池、腌菜池等密闭空间安全隐患,落实警示标识设置和防护措施,防止人员中毒窒息。(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推广“秸秆禁烧”和柴草垛规范堆放,加强农村电气线路改造和光伏发电安全管理,防范夏季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改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组织)

(十)聚焦重点环节开展文旅和促销活动安全专项治理

1.严密组织大型活动。强化对大唐不夜城、兵马俑等热门旅游景区和旅游节庆活动、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的安全预案制定、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的监督,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疏散演练等,保障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科学合理安排,严密组织各类促销经营销售活动,加强大客流疏散、营销氛围安全组织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组织)

2.强化重点景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景区内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和临崖、临沟、临水、急弯、陡坡等高风险区域,督促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和警示标识设置,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及时关闭景区并疏散游客。加强对野景区周边的巡逻,重点检查野景区的入口管控情况,严禁游客进入危险区域,避免因野外环境的不确定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秦岭保护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景区景点消防安全。加强景区内民宿、餐饮场所用火用电管理以及动火作业等施工装修工作管理,配备充足消防器材,开展员工消防应急培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开展此次大检查活动。

三、方法步骤

即日起至2025年6月底,按集中整治、严密防控、常态化提升的要求,推动专项治理活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6月7日)。各区县、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在分析研判当前面临风险挑战的基础上,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细化大检查活动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制定实施计划,集中整治隐患。把问题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及时录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逐一整改销号。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严密防控阶段(6月7日至6月25日)。进一步提升各级管理水平,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提级挂牌、约谈督帮、现场警示、教育培训等方式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推广一些经验做法,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住、把事故隐患消除掉,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三)常态化提升阶段(6月25日后)。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警示教育、隐患排查、风险管控、整治闭环等工作落实情况,梳理总结专项治理情况,查找分析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十项具体工作措施

(一)挂牌提级事故调查处理

持续加大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力度,对30日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工矿商贸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区县(开发区);造成2人死亡,或者死亡和重伤人数合计5人以上的工矿商贸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市属以上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发生的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提尽提;对省安委会督办或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要求督办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在整改期间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典型工矿商贸领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挂尽挂,通过严肃的事故调查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组织专门约谈督帮

对今年以来事故多发频发的区县、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由市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约谈有关负责人,分析事故特点,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整改滞后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属地驻点督导,直至隐患消除。

(三)召开现场观摩警示会

在建设工程、工贸领域等事故高发或重点领域选取典型案例现场,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全市性观摩警示会议,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企业负责人实地观摩,汲取事故教训,剖析问题漏洞,扩大警示影响,倒逼责任落实。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

各行业部门要对2024年以来中省督办交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全面回头看,重点复核建设工程、危化、工贸、燃气等领域易反弹隐患,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或反复整改的企业依法惩处并公开曝光。同时,各行业部门要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鼓励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五)组织安全专项培训

各行业部门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邀请气象、应急等领域专家解读极端天气应对要点;督促企业对一线员工开展防暑降温、有限空间作业、电气防火等专项培训,严格按照省安委办“逢查必考”的通知要求,组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有关安全法规、行业标准学习宣贯和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由市安委办统筹,专项治理期间开展2-3次跨部门联合执法,聚焦建设工程违法分包、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一案双查”(查企业违法、查监管失职),依法严格实施处罚并及时公示。

(七)组织专家“把脉问诊”

建筑施工、燃气等领域要聘请专家,组成专项治理安全专项检查指导组,对重点企业、重大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解剖式”诊断,出具隐患清单和整改建议,行业部门跟踪督办、闭环管理。

(八)开展帮扶指导

按照省安委办统一部署,端午节期间将持续开展节日暨6月份安全防范专家指导帮扶活动。各区县、开发区安委会要加强统筹,切实抓好本级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生3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区县、开发区要全面分析研判形势,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并实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特别各重点行业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面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活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节日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平安和谐。

(九)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专项治理期间,建筑、燃气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至少要组织1次行业领域专项应急演练(如建筑施工防汛应急、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处置等),企业至少开展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强化政企联动和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十)强化信用联合惩戒

专项治理期间,因违规作业、重大隐患整改不力被实施行政处罚的企业,一律依法纳入安全生产信用“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企业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违法事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研判本辖区、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加强活动组织,确保大事大抓、高位推动。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行动方案,结合十项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特别是事故多发频发的区县、开发区及其行业主管部门,要实行领导包联制度,专项治理期间至少开展1次现场督导,并全程指导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实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市安委办就十项具体工作措施,梳理出15条任务清单(附件1),请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务必对照时间节点完成清单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事故形势以及夏季风险特点,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措施、整改时限”三张清单,每周晾晒整改进展。

(三)严格督导检查,严肃问责惩处。市安委会组建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县、开发区、市级部门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走过场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提级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各级应急、气象、水务、交通、公安、卫健等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警惕气温“过山车”现象,及时发布高温、大风、暴雨、冰雹等预警信息。各区县、开发区及负责牵头的市级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帐和信息报送机制,每周五12时前将《全市“十个”方面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治理周进展情况统计表》报市安委办,并于6月28日18时前将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总结报送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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