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事关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2月24日,记者从市森防办获悉,为切实做好新一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力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增进人民福祉,近期,市森防办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总体要求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方针,全面夯实各方责任,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升队伍综合能力,确保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稳定向好,切实维护全市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总体目标为,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到90%以上,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
通知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各方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党政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林长制+网格化”管理,抓牢抓实各方责任,紧扣防救责任链条,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森防指牵头抓总作用,坚持林业部门抓行业、专业防、早期救,应急部门抓统筹、综合防、专业救,公安部门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消防、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气象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突出镇(办)、村组、林场、森林公园等重点部位,落实巡山护林制度,做到林有人看、山有人管。
要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持续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健全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导检查,抓实分片包抓,深化源头治理,落实五严(严格用火审批制度、严管进山入林人员、严查野外用火行为、严控祭祀和农事用火、严禁玩火弄火)、五清(清林边、清地边、清路边、清隔离带、清坟头)措施,做实做细隐患排查,有力有效抓好源头风险防控。
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月”“宣传周”“五进”等形式,采取印发资料、宣传品等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方式,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利用网络、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防火专题片、警示案例,筑牢全民“防火墙”。提升12119电话知晓率,鼓励和发动群众积极上报火警信息。适时发布禁火令、封山令、倡议书、安全提示等,严格管控违规用火行为,规范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火,提升群众防火意识。
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预案。针对镇(办)级预案,县(市、区)要加强编制指导,统一规范管理,确保科学可行、紧贴实际、便于操作。要组织开展一次县级预案推演和实战演练,熟悉预案启动条件、响应措施、处置程序,确保预案执行落地。
要强化队伍能力提升。落实镇(办)级应急救援力量和林业部门队伍作为常备力量扑打初发火、早期火职责。组织指挥员、业务人员、专业和半专业队伍以及镇级扑救力量开展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强化组织指挥、实战攻坚和紧急避险能力。严格执行A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年度考核制度,扎实开展实操演练,加强业务拓展学习,提升队伍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和综合素质。
要严格落实预警响应。密切关注森林草原火险气象预警信息,严格执行2小时和重点时段1小时火警火情核查反馈制度,严把舆情舆论,坚决杜绝信息倒流。加强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完善指挥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出现火情火灾,能够快速科学响应。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扬,给予奖补和政策倾斜。对工作执行不力、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处理。
要加强应急基础建设。提早谋划储备,积极争取申报项目建设,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和应急综合保障能力。严格规范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常规火灾扑救机具装备的储备,推进以水灭火和新型装备运用,要配备提升各A级森林消防专业队单兵防护及灭火救援装备,保障满足各类森林草原火灾处置的需求。